记者从合肥市环保局了解到,该局将不再实行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登记备案,已办理备案自行解除。合肥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强化环境检测行为的事中、事后监管,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抽查、复查等监督工作,一旦发现社会化检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环境检测服务活动中,有弄虚作假、篡改伪造数据等行为,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
重要通知|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 《人工智能计量体系和能力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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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沁荣:打造中国的检验检测航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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