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关单位和人员:
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组织修订了《实验室认可规则》(CNAS-RL01:20XX)。目前已完成文件草案稿,现于网上公示征求意见。
相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任何修改建议或意见,请于2015年6月15日前反馈至CNAS。
联系人:陈延青 周婕
联系电话:67105259、67105260
电子邮件:chenyq@cnas.org.cn,zhouj@cnas.org.cn
附件:
1.CNAS-RL01《实验室认可规则》修订说明
2. CNAS-RL01《实验室认可规则》
3. CNAS意见征询表
关注|《医学实验室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通用要求》等五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!..
蒙古标准局来访
注意!这些标准已废止!
惠城江北现异味的“达标水” 检测可信度多高
关注|国际标准ISO 37304《合规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》顺利推进至FDIS..